各区、市人民政府: 疫情就是命令,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共克时艰就是责任。2月3日,我市连夜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中小企业稳发展18条政策。为切实保障“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政策落实,现请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摸清底数,健全台账。迅速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的各类载体(国有、集体、享受过财政支持和其他民营载体,包括科技、工信、人社、商务、民营等各部门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基地、园区等)进行摸排梳理,列出清单,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台账。 二、制定措施,加强引导。坚持“疫情就是命令”要求, 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执行青政办发[2020]5号和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按照国有、集体、享受过财政支持的载体带头,积极引导其他民营载体为小微企业降低房租成本,保经营、稳发展,共克时艰。 三、统一公开,宣传鼓励。对前期摸排情况统一公开,发布房租减免载体清单。积极宣传典型案例,引导鼓励各类载体与政府、租户一起发力,同舟共济,互助共生,共渡难关,携手共赢。 四、明确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站位,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共克时艰是责任。青岛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政策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汇报,同时在媒体和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www.qdmqfw.com)上发布各区市房租减免载体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积极贯彻为小微企业实施房租减免政策的各类载体,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基地,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请各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安排专门力量,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务必于2月7日(星期五)16:00前将具体工作联系人员(附件1)和前期摸排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附件:1.专项工作联系人名单 2.小微企业创业载体名单汇总表 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5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 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联系人:张春蓉,85912657) 责任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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